《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套装共3册)》是一部指导煤矿总工程师和工程技术人员处理日常技术问题和进行重大技术方案决策的大型工具书,是煤炭行业集体智慧的结晶。
《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套装共3册)》内容紧紧围绕井工煤矿煤炭生产(包括煤炭洗选)这一中心环节展开,以煤矿生产技术为主线,以实用技术为知识单元,以技术的性质、类别、作用为依据划分篇、章、节,内容涵盖煤矿总工程师技术工作的全部方面:第1篇煤矿总工程师岗位职责与技术管理体系,第2篇煤矿地质与测量,第3篇煤矿井巷施工技术,第4篇矿井开拓与开采,第5篇矿井瓦斯抽采与煤层气开发利用,第6篇矿井通风,第7篇矿井提升与运输,第8篇矿井供电、排水、压气,第9篇矿井灾害防治,第10篇洗选加工,第11篇煤矿信息化技术,第12篇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套装共3册)》以“明确定位、突出特色、重在实用、推陈出新”为编写原则,对近20年来我国煤炭工业的科技发展进步及技术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和提炼,注重新理念的引入和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的应用,尽可能收录、介绍成熟的、主流的和将成为发展方向-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在内容选材上,突出现场实用技术,着重向读者提供相关的技术政策、可供选择的技术方案、实际应用的要点、解决问题的思路、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对策,以及典型的实际案例。
《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套装共3册)》既是各级各类煤炭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备的工具书,又是工程技术人员方便技术工作、提高综合能力的重要参考书。
《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煤炭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还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煤矿水害防治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预测预报”是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对矿井的水文地质类型、水害隐患及威胁程度进行分析研究,并通过相应的水文地质工作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分采区、分工作面评价圈定安全区、临界危险区和危险区,以排除开采活动的盲目性。 “有疑必探”是在预测预报的基础上,对存有水害威胁的可疑地点、区域或块段采用物探、化探、钻探等方法和手段进行必要的探查,以探明可疑区域或水害隐患点情况。 “先探后掘”是在综合探查的基础上,在确保掘进没有水患威胁后,方可实施掘进施工。
“先治后采”是指经探查后,对存在有水害威胁的作业地点和隐患区域,先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待达到安全开采的条件后才能进行采煤。
“防”是对矿井边界、导水断层、承压含水层、导水陷落柱等采取留设防水煤(岩)柱或通过改变采煤方法来预防水害,并对其他可能诱发矿井水害的水源、通道实施加固、隔离、阻断等措施。
“堵”即针对有安全隐患的矿井充水水源、涌水通道,应当超前进行注浆封堵,或对强含水层、隔水层进行注浆加固处理。
“疏”主要是指对能疏干的含水层立足疏干;对于底板承压含水层不能疏干的,通过疏放水,把水压降到安全值以下,即疏水降压,从而实现安全开采。
“排”指建立安全可靠的矿井排水系统,同时将排水和供水相结合,使矿区水资源得到综合利用。
“截”指通过开挖沟渠,修筑堤坝、防水帷幕等截流措施,拦截地表河流、水库和池塘等地表水、松散层水及承压水导水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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