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回顾营改增实施历史,可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
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省(市)。
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第三阶段:所有行业。
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全面实施营改增,一方面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有利于完善和延伸第二、第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此外,营改增还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有利于建立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之一,进行营改增势在必行,同时也是改革的重点行业之一。但由于建筑业拥有建设周期长、耗费资金大、生产环节烦琐、流转环节多等特点,因此营改增将面临诸多的问题和困难。
考虑到工程造价人员财务知识不足的实际情况,本书从营改增基础知识开始阐述,系统讲述营改增中涉及的税务、财务知识,使读者对营改增政策有更深刻的理解。同时对于财务工作者而言,我们介绍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以及营改增具体操作流程,以便于对工程经济状况整体把握。学习过程中应注意与实际工作相联系,并与传统工作方式进行对比,深刻认识营改增给工作带来的影响,并适应公司的改革要求。
本书的特点是侧重于从基本知识入手,深入浅出,用通俗的语言解释严谨、干涩的原理和政策,使读者轻松学到知识,熟练运用到工作当中。对于现代社会而言,学无止境是我们在工作当中始终坚持的信念,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才能在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编制过程中,因时间仓促,错误在所难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
编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