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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后发优势研究——重点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均提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并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包括广西在内的民族地区多位于边疆,族群众多,文化多元,但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包括法治建设水平相对落后,故更需大力加强依法治理,带动地区的全面发展。这需要我们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尤其是各地的优势和劣势,深入思考如何促进民族地区依法治理,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本研究即响应近五年来中央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号召,重点探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有哪些后发优势,以及怎样加以实现,并针对“法治广西”建设加以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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