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动员型灾害治理:以地震为例》聚焦自然灾害治理这个兼具超常规和常态化色彩的公共治理领域,分析动员是如何被嵌入灾害治理过程的不同环节、不同层次之中,又如何对具体的灾害治理结果产生影响,进而探析动员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如何在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条件下保持活力。
《中国的动员型灾害治理:以地震为例》的实证分析聚焦地震这个特定的灾害类型,采用案例比较法,选取1949年以来的四场破坏性地震(1976年唐山地震、1988年澜沧—耿马地震、1996年丽江地震、2008年汶川地震)及其触发的抗震救灾行动进行对比分析。这四场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遭遇的破坏性强的震害,其抗震救灾行动也代表了我国地震灾害治理的不同发展阶段,能够更清晰地呈现动员体制同灾害治理结合机制和结合模式的变化特点。
在经历了30多年经济体制转型以后,中国进入了社会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一方面,社会结构急需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矛盾凸显,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这个时候也急需政府和公民之间能够良性互动,防止矛盾的暴力化倾向,形成理性的公民秩序。
正是在这个关键时期,公民公益成为社会转型的重要动力。未来之中国能否超越传统的革命与改良二元论,以社会力量促使体制变革,从而能够既化解暴力冲突,又实现社会转型,这是我们研究和关注的重要命题。为此,我们诚邀一批行动导向的学者,共同编辑“公益与转型”学术丛书。我们的作者从理论思考和社会实践切人,共同观察当前的公益转型如何促成社会转型,又共同研究社会建设理念如何推动治理变革,在转型时代共同见证和推动国家的善治。
所谓公益转型,也是传统慈善到现代公益的转型。其中,从计划慈善体制缝隙中顽强生长出的民间公益最值得关注。在过去的30年间,中国的慈善体制长期处于计划体制的阴影中,大部分慈善行为仍然是政府主导,指令摊派,而且慈善行为也常常被过度政治化,这种计划慈善和市场经济已经格格不入。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呼吁国家在保障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的同时,要让慈善事业回归民间,激发民间慈善的活力,由此改革相对应的社会治理体制。
市场经济推动了普通人更多的身份平等,这也使得公益慈善事业不仅仅是富人的专利,而是成为人人都能参与的全民公益。这种全民公益的实质就是公民公益,它强调普通公民通过自愿行动来实现公共利益或者公共价值。这种行为方式与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的不同在于:首先,它是自愿的,而非被迫的。它是普通人自愿的、不计报酬的实现自助、互助和他助;其次,它是公共的,而非个人的。作为公共行为,公民公益或者追求公共利益,或者展现公共价值;最后,它是公民性的,这种公民性体现在它试图超越以往国家主义的计划慈善和纯粹个人性的施舍行为,强调公益慈善是人与人之间的互惠关系,是一种情感和价值的礼物交换。除此之外,公民公益还寻求共识,强调以政府、市场和社会合作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公民公益对于社会转型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一,公民公益可以给普通公民参与公共生活提供一条柔性理性的管道。公民公益是普通人个体面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社会问题和困难而自愿地去寻求方法加以解决的过程。这就使得作为日常生活之地的社区成为公民重要的参与空间。也只有社区的公共生活活跃起来,整个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公民公益的重要作用在于激活基层社区,为整个社会治理的多元共治积累社会资本,同时直接带动社区治理的民主参与。
第二.公民公益还可以培育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的成长。社会体制建设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社会本身有能力自我组织,自我解决社会问题。当前,社会组织中最能够迅速成长的就是各类公益慈善组织。人们在社区自愿参与的基础上,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很容易跨越社区,逐渐使自己的自愿行为制度化和规范化,这就形成各类专业性的公益组织。这些一线公益组织并不需要行政动员或者政府资源就可以自我发展,还会逐渐形成整个公益组织的生态价值链条。这些社会组织包括直接服务的民间公益组织和提供资金资助的基金会,也包括国际机构、企业社会责任(CSR)和政府的购买服务部门,它们之间的互动与创新逐渐会形成社会组织的一个自我循环的公益生态。
第三,公民公益还可以直接影响社会政策过程,直接推动社会治理机制的改革。和传统慈善单纯的救助不同,公民公益还强调助人自助,也强调整个社会政策的完善。社会政策直接面对老百姓的民生和发展问题,其政策过程并非由政府单方面促成,而往往是利益相关方通过公益倡导等方式来影响相关法规和社会政策的创新,促进受助群体权益得到保障。因此,公民公益也包含公益倡导的内容,通过公益人或公益组织对政府的表达、要求、沟通和对话,使得政府能够调整政策,改善制度,以满足民生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实现社会的善治。
第四,公民公益对社会体制改革最长远的推动是它能不断培育出积极公民。社会体制改革虽然关注制度的改革,但好的制度也需要好的公民来推动和实施,制度才能真正成为可以落实的制度。积极公民是指那些敢于积极担当社会责任的公民,从汶川到芦山,我们都能看到在公益慈善的行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公民。我们今天谈到很多的社会创新家,他们就拥有积极公民的精神。他们最重要的特征是可以以公民价值观为核心,进行资源整合和动员,推动开展各类公益慈善的行动。公民公益需要通过激活以往的中华公益慈善传统,需要改革当前的教育、传播和知识生产机制,使得更多的积极公民从公益慈善事业中涌现出来。
社区参与、社会组织、改善治理和培育积极公民构成了公民公益推动社会转型的四种途径,希望这套丛书能够丰富和拓展各方面的研究。我们相信,社会转型不仅需要自上而下的推动,更需要自下而上的努力。虽然人们常说,有什么样的国家就有什么样的公民,但从另一面看,有什么样的公民,也将决定我们有什么样的国家。未来中国的转型正蕴藏于每个参与公益的普通人的转变之中。
彭林,2012年在香港中文大学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现为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政治法律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兴趣集中在国家社会关系、灾害政治和环境政治,尤其是对自然灾害和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的政府间关系、国家社会关系和公众参与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在The China Quarterly、China Information和China Policy Journal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案例选择与研究方法
第二节 动员体制变化与中国国家转型
第三节 动员与动员型治理
一 如何定义动员
二 动员型灾害治理模式
三 如何解释中国灾害治理模式变化
四 正文结构
第二章 唐山地震:主动动员模式的高潮和转折
第一节 “69号文件”和“海城经验”:主动动员模式的确立
第二节 “漏报”:主动动员模式的内在风险
第三节 城市灾害对传统灾害管理的整体挑战
第四节 “跨时代”的重建:动员的延续与变化
第三章 澜沧-耿马地震:应急管理的崛起与大众动员的延续
第一节 “双重转型”与大众动员模式的不均衡衰落
一 地震工作“大整顿”与主动动员模式的衰落
二 农村经济改革对大众动员模式的冲击
第二节 澜沧-耿马地震
一 从“群测群防”到“内紧外松”
二 应急预案的发展与抗震动员自动启动机制
三 震后重建:筹资压力与大众动员的延续
四 动员新资源
第三节 “双重转型”与多种动员模式并存
第四章 丽江地震:国家后撤与大众动员模式“重新抬头”
第一节 灾害治理结构碎裂化与专业化动员的局限
第二节 国家后撤与涉灾财政条件恶化
一 灾民自我保障机制的强化
二 中央“卸包袱”与救灾分级管理
第三节 丽江地震
一 震后应急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二 震后重建:国家财政困难与云南省内动员
第四节 国家主动后撤与大众动员模式的持续强势
第五章 汶川地震:动员形式与内涵的变化
第一节 从“生产自救”转向“国家主导”
一 “非典”危机与现代危机管理的扩展
二 灾害治理的“社会转向”
第二节 “重新”动员社会与国家扩张
一 社会捐赠动员体系的发展
二 “重新”动员大众:从农村转向城市
第三节 汶川地震
一 应急动员进一步正规化和后倾化
二 重建与对口支援的新变化
三 国家动员与社会动员的互动
第四节 汶川的遗产与抗灾动员模式的变化
第六章 跨越四十年的抗震动员:比较与讨论
第一节 跨越四十年的地震灾害治理和抗震动员
第二节 解释动员模式的变化
一 发展水平提升带来的复杂影响
二 国家角色定位的变化
三 涉灾基础能力的复杂性
第三节 抗震动员模式变化的复杂性
一 震前备灾动员模式的变化
二 震后应急动员模式的变化
三 重建动员模式的变化
第四节 分析与发现
第七章 结语
第一节 动员体制的连贯性与非线性变迁
第二节 中国动员型灾害治理模式的独特性与横向比较的可能性
附录1 访谈
附录2 档案
附录3 年鉴、公报、地方志和专业志
附录4 过往报纸和期刊
附录5 开放数据库
附录6 中国地震灾情数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