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2015年以来,研究团队辗转贵州、内蒙、安徽、四川、河南、江苏、广西、青海等地20多个贫困县的百余个贫困村,和扶贫第一线的扶贫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和贫困户深入交流访谈,入户调研近千户,参与和见证了中国历史上波澜壮阔的脱贫攻坚战。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我国扶贫经历了一个与时代变迁相适应的发展过程,充分发挥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中国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实行五级书记抓扶贫,建立贫困县考核机制、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干部驻村帮扶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金融服务机制和创新社会参与机制,从利益相关者角度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约束,为解决激励相容问题进行了探索,并在脱贫攻坚过程中逐步构建了目标体系、责任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动力体系、社会动员体系、监督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这些机制和制度体系是根据“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根本要求而构建的,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为精准扶贫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解决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以及“如何退”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在脱贫攻坚战过程中,我国锻炼了一批优秀干部,为相对贫困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培养了大量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的公开政治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考察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在重要时点、关键时刻和重大会议上发表讲话、做出批示指示,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中西部22省(市、区)党政领导与中央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地方政府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制定了详细的脱贫攻坚路线图;随着脱贫攻坚的纵深推进,2018年又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开展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动员令。“时间表—军令状—路线图—总动员令”,脱贫攻坚唯有背水一战。经过近五年的攻坚战、七年多的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
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根据《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9》,按照2010年不变价格每人每年2300元的贫困标准,1978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达到7.7亿人,贫困发生率约为97.5%。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2012年至今,我国连续七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到2019年底,我国贫困人口减到551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6%。到2020年4月中旬,全国832个贫困县中已有780个县宣布摘帽。
贫困人群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我国持续推进开放式扶贫政策,通过提升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和可行能力稳定脱贫。目前在我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三分之二以上主要靠外出务工和产业脱贫,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转移性收入逐年下降,贫困地区农户增收超过同期全国水平。例如,832个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6079元增加到2019年的11567元,年均增长9.7%,比同期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2.2个百分点。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3416元增加到2019年的9808元,年均增幅30.2%。
贫困地区贫困人群民生突出问题得到总体解决。一方面,我国实施“特惠”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建立了从适龄幼儿到不同就学阶段的教育补助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等医疗救助体系、异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了贫困家庭“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另一方面,我国实施“普惠”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道路、电力、饮水工程、通信网络、物流、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缓解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截止2019年,贫困县农网供电可靠率已经达到99%,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8%。
中国脱贫对世界扶贫作出了重大贡献。贫困是冲突和不稳定的根源,也是世界共同面临的挑战。我国长期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目前已经跃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9年,我国GDP总量超过99万亿元,人均GDP达到10276美元,已经步入中等收入国家,在持续快速经济增长的同时让大多数人民分享了获益。我国提前10年完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的减贫目标,脱贫对世界贡献超过了70%,为世界减贫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和如期脱贫对中国和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
2020年2月5日,我国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要全面宣传扶贫事业历史性成就,深刻揭示脱贫攻坚伟大成就背后的制度优势,向世界讲好中国减贫生动故事。本书课题组在国家社科基金十九大专项基金支持和国务院扶贫办的指导下,选择了扶贫改革试验区、第一批脱贫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进行调研。在共同努力下,课题组在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研究成果,政策建议获国务院扶贫办采纳。鉴于调研中的第一手数据,研究报告对样本选择地的脱贫实践从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第一书记扶贫运行机制及成效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和评估。
就业脱贫是我国目前最直接、最有效的脱贫手段,也是世界通行的基于能力脱贫的主要路径。从脆弱性视角研究发现,在不同的贫困标准线下,不同地区参与就业的样本农户家庭贫困脆弱性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减缓,但在同一贫困线下不同地区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国未来缩小地区差距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从脆弱性视角的政策研究意义表明:2020年后我国将进入相对贫困阶段,贫困防治更为重要,因而我国扶贫政策靶向目标选择需要进一步修正;尽管参与务工能够显著减缓相对贫困地区农户贫困脆弱性,但我国农村地区劳动力市场欠发达,地区发展不均衡,为防止返贫并缩小地区间农户收入差距,我国应加大就业扶贫及就业培训力度,提升贫困户内生动力以实现脱贫的可持续性。
为缓解融资难,我国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5万元(含)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低利率、低成本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用于贫困户的生产、就业、就学和移民搬迁等用途。实证研究发现:小额信贷对贫困户增收起着正向激励作用,但资金发放采取“户贷户用”和“户贷企用”两种方式,目前面临贷款资金回收难、可能发生大面积信用风险问题。针对扶贫项目具有零、散、小,单个项目成熟度不够,项目投后管理难度大及收回难等问题,我们提出以数据为核心改变金融服务的基础逻辑,建立区域专属数据库,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通过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和金融服务效率提升共同作用创造价值;开展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针对各类金融机构扶贫资源、客户群体的不同,采取不同分工,实现各类扶贫项目的精准对接;以村级集体组织发展为载体,考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金融支持政策,发展特色产业和“家门口”就业,进一步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加大普惠金融覆盖面,助推农户增收和农村经济增长。
对“第一书记”的研究发现:基层干部工作经验和资源获取能力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具有正向激励效应。“第一书记”作为核心力量嵌入基层组织,成为衔接国家帮扶力量与社会帮扶力量的重要载体。实证研究发现:第一书记的人力资本及社会资本对村集体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第一书记能更快更好地开展扶贫工作;政治社会资本和关系社会资本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村集体增收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而来源单位的政治属性对帮扶成效的影响并不显著;资源获取在政治社会资本或者关系社会资本对村集体收入的正向影响中起到部分或者全部的中介作用。兰考模式为我国现行乡村人才严重缺失背景下的基层组织治理机制创新做法,即“县直机关和村基层组织共建全覆盖”,不仅为巩固脱贫成果、也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和后备干部能力提升,提供了实践途径。
我国初步建立的稳定脱贫机制效果明显,但集体增收难、乡村人才少、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低和供需不匹配等问题依然存在。一方面,我国应着力完善独立第三方评估,加强扶贫资金稽查和监管,着力增加信息透明度,确保从起点到终点的动态精准管理;另一方面,从发展视角提升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内生动力。2020年后扶贫时代,我国应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为城乡居民医疗、教育等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提供稳定保障。
在研究报告即本书写作过程中,课题组充分发挥了团队优势,分工合作。研究报告共分10章,课题组首席专家谢玉梅教授和第一子课题负责人黄承伟研究员共同拟定了报告写作纲要,对全书进行了审定。全书章节写作分工安排:前言、后记和第1章:谢玉梅,第2章:黄承伟,第3章:孟佳豪、丁凤霞,第4章:汪雪川、徐玮,第五章:杨阳,第6章:臧丹,第7章:孟佳豪、谢玉梅;第8章:臧丹、杨阳、丁凤霞、谢玉梅,第9章:夏璐、孟佳豪、谢玉梅。
作者感谢国家社科基金十九大专项项目“打赢脱贫攻坚战跟踪评估研究(18VSJ098)”对本研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