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弥留之际/福克纳文集》写的是发生在十天之内的事。小说开始时,艾迪·本德仑躺在病榻上。这个小学教员出身的农妇在受了几十年的熬煎后,终将撒手归天。窗外是晦暗的黄昏,大儿子卡什在给她赶制棺材。艾迪曾取得丈夫的口头保证,在她死后,遗体一定要运到她娘家人的墓地去安葬。在三天的准备、等待与大殓之后,到四十英里外的杰弗生去的一次“苦难的历程”开始了。一路上,经过了种种磨难,大水差点冲走了棺材,大火几乎把遗体焚化,越来越重的尸臭招来了众多的秃鹰,疲惫不堪的一家人终于来到目的地,安葬了艾迪。在这个过程中,拉车的骡子被淹死了,卡什失去了一条腿,老二达尔进了疯人院,三儿朱厄尔失去了他心爱的马,女儿杜威,德尔没有打成胎,小儿子瓦达曼没有得到他向往的小火车,而作为一家之主的安斯·本德仑却配上了假牙,娶回了一位新的太太……
这是怎么样的一部书呢?说它是悲剧吧,不大像,说它是喜剧,也不合适。面对着书中的一出出场景,我们刚想笑,马上有别一样的感情涌上心头;反过来,也是一样。这里真的用得上“啼笑皆非”这样一句中国成语了。难怪国外的批评家说这是一出悲喜剧。其实最确切的说法应该是荒诞剧,因为它具有五十年代荒诞剧的一切特色,虽然在它出版的1930年,世界文坛上还没有荒诞剧这个名称。
《我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如果与福克纳同时期创作的另一本小说《圣殿》(Sanctuary,1931)并读,主旨就显得更清楚了。(《圣殿》的出版在《我弥留之际》之后,其实写成却在《我弥留之际》之前。)在《圣殿》里,福克纳写出了社会的冷漠、人与人之间的隔膜,以及人心的丑恶,写出了“恶”的普遍存在。而在《我弥留之际》里,福克纳写出了一群活生生的“丑陋的美国人”。
《我弥留之际》写的是发生在十天之内的事。小说开始时,艾迪·本德仑躺在病榻上。这个小学教员出身的农妇在受了几十年的熬煎后,终将撒手归天。窗外是晦暗的黄昏,大儿子卡什在给她赶制棺材。艾迪曾取得丈夫的口头保证,在她死后,遗体一定要运到她娘家人的墓地去安葬。在三天的准备、等待与大殓之后,到四十英里外的杰弗生去的一次“苦难的历程”开始了。一路上,经过了种种磨难,大水差点冲走了棺材,大火几乎把遗体焚化,越来越重的尸臭招来了众多的秃鹰,疲惫不堪的一家人终于来到目的地,安葬了艾迪。在这个过程中,拉车的骡子被淹死了,卡什失去了一条腿,老二达尔进了疯人院,三儿朱厄尔失去了他心爱的马,女儿杜威,德尔没有打成胎,小儿子瓦达曼没有得到他向往的小火车,而作为一家之主的安斯·本德仑却配上了假牙,娶回了一位新的太太……
《我弥留之际》写的是一次历险,就这一点来说,它有点像《奥德修记》,但是它完全没有《奥德修记》的英雄色彩。它在框架上又有点像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在风格上,它更像《堂吉诃德》。《堂吉诃德》也是让人笑的时候带着泪的一本书。(福克纳说《堂吉诃德》他“年年都要看,就像有些人读《圣经》那样”。)但是《我弥留之际》毕竟是一部现代小说,用欣赏《堂吉诃德》的眼光来看待它总不免有隔靴搔痒之感。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1897-1962),美国文学史上非常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在美国的代表人物。他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与120多篇短篇小说,非常有代表性的作品是《喧哗与骚动》。194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
前言——“他们在苦熬”
人物表
达尔
科拉
达尔
朱厄尔
达尔
科拉
杜威·德尔
塔尔
安斯
达尔
皮保迪
达尔
瓦达曼
杜威·德尔
瓦达曼
塔尔
达尔
卡什
瓦达曼
塔尔
达尔
卡什
达尔
瓦达曼
达尔
安斯
达尔
安斯
萨姆森
杜威·德尔
塔尔
达尔
塔尔
达尔
瓦达曼
塔尔
达尔
卡什
科拉
艾迪
惠特菲尔德
达尔
阿姆斯蒂
瓦达曼
莫斯利
达尔
瓦达曼
达尔
瓦达曼
达尔
瓦达曼
达尔
卡什
皮保迪
麦高恩
瓦达曼
达尔
杜威·德尔
卡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