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通过后,很多问题都需要认真、深入的研究,使其规定的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能够得到准确适用,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上发挥更好的作用。共有权是所有权的一种类型,是重要的物权,在《民法典》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学习好、掌握好《民法典》关于共有权的规范,对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避免承担民事责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共同继承的遗产以及合伙财产都是共有财产,共有权中还涉及优先购买权。这些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都是被关注的物权问题,关乎生活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对共有权依照刚通过的《民法典》的规定精神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杨立新,男,1952年1月出生,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侵权法学会主席、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参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十余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自2015年以来,全程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参加了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的全部立法工作,是人格权编独立成编的主要倡导者之一,侵权责任编的主要立法参与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继承编的立法项目总牵头人。著有《侵权法论》《人身权法论》《人格权法专论》《亲属法专论》《侵权行为法专论》《合同法专论》《物权法新概念与新规则》《大众物权法》《共有权理论与适用》《民事裁判方法》《医疗侵权法律与适用》《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18集)等专著70余部,主编《物权法》《债法总则研究》《侵权责任法原理与案例教程》《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类型侵权行为法研究》《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114集)等著作、教材7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报刊发表法学论文5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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