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缺乏专门的公共地役权规定,公益用地的制度保障供给不足,这导致相关主体在解决该类纠纷时缺乏请求权基础,社会公共利益难以实现。在私法与公法的接轨而又相对分立的趋势中,公共地役权的公私混合属性使得其在《民法典》实施背景下遭遇制度构建与体系融入的难题。为此,本书在澄清公共地役权与一般地役权的制度比较关系、调和理论上对公共地役权定性“公权”或“私权”的对立争执、构建公共地役权实体法与程序法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兼顾法理与实证的探索论证,可为役权整体理论、地役权制度实践发展、公私法交融的中介制度等基础性研究提供参考。
张力,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入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以及省部级人才项目多项。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70余篇,在《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法治日报》等发表文章10余篇。出版专著4部,教材6部(主编4部、参编2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课题2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余项、教育教学奖10余项。
绪论 第一章 公共地役权的历史与法体系分析 第一节 役权的制度起源 第二节 役权制度的发展分析 第三节 役权制度发展进程中的公共地役权 第二章 公共地役权在我国公益性用地制度体系中的定位疑难 第一节 我国公益性用地的制度序列 第二节 公共地役权制度的定位疑难 第三章 公共地役权的域外立法比较与经验分析 第一节 美国“保存地役权” 第二节 法国“行政役权” 第三节 俄罗斯的公共地役权制度 第四节 德国法上的公物制度 第五节 意大利强制地役权 第四章 当代我国公共地役权的一般构造 第一节 公共地役权对我国《民法典》的体系融入 第二节 公共地役权的基本框架 第三节 公共地役权的救济 第五章 需役地“虚化”与公共地役权的新建构 第一节 “需役地”内涵与功能的变化 第二节 需役地“虚化”的公共地役权融入民法体系的解释理路 第三节 需役地“虚化”在环境保护地役权建构中的典型体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