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全面论述了美国大学和研究机构关于科学利益冲突的政策和法规, 防止和控制利益冲突的经验和案例, 为我国预防和管理利益冲突通过了经验和教训。内容有十章, 包括美国科学利益冲突研究概述; 美国国家研究院关于委员会组成和利益平衡与冲突的政策; 美国医学院协会关于人类受体研究中的利益冲突政策与案例; 美国大学协会关于科学利益冲突的政策与指南; 斯坦福大学关于科学利益冲突的政策与指南; 哈佛大学关于科学利益冲突的政策与指南; 美国公共卫生署关于科学利益冲突的政策与指南; 美国医学科学中的利益冲突与管理; 解决科学利益冲突的对策与建议; 关于科学利益冲突的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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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科学利益冲突管理的必要性
利益冲突(conflicts of interest,COI)是当代社会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它首先是反映经济利益的一个法律概念 笔者曾经查阅我国的法律词典,发现目前在我国法律词典上还没有这个词。这说明我国关于利益冲突的法律是滞后的,应当引起法律工作者的高度重视。,由美国参议员对总统所任命者的经济状况的实际应用进行调查而来。其含义是指这样的境况,在这个境况中,职业人员(包括律师、公务员、科学家和医生)与其所属组织之间及他/她代表的其他组织之间有利益关系时,特别是职业人员同时为这两个组织工作并从中获得个人利益时,利益因素影响或危及职业人员做出正确、客观和公正的专业判断,从而危及公共利益。
在现代大科学时代,科学活动越来越受到经济的制约。随着科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所需经费急剧增加的同时,从研究成果到实际应用的距离也越来越短,纯科学与应用科学的界限日趋模糊,这使得科学成为一种能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投资对象。在此情况下,一方面,在科学界内部,大学、研究机构和科学家个人也极大地关注研究成果的商业前景、经济利益和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的问题。作为知识生产主要途径的科学研究活动,其内涵、建制、运作模式及对社会的作用越来越多地与利益联系在一起,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科学利益冲突(conflicts of interest in